辦案人:曹玥
職務:沈陽市皇姑區(qū)人民法院法官
前不久,我審理的這個案件的被告是電動自行車駕駛?cè)?,原告是乘坐電動自行車的乘客。兩人傷勢都很重,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,按時開庭,法庭不得不到被告家中開庭。
這起交通事故的原告乘客、被告電動車駕駛?cè)嘶ハ嗾J識。乘客搭乘駕駛?cè)说碾妱榆嚾マk事,不幸的是由于車速很快,駕駛?cè)艘徊恍⌒淖采狭寺愤呁V拿姘?。駕駛?cè)素撊控熑巍3丝椭两襁€處在昏迷狀態(tài),駕駛?cè)艘呀?jīng)為乘客支付了20多萬元醫(yī)療費。乘客的家屬向法院提起了訴訟,要求駕駛?cè)酥Ц断乱徊降尼t(yī)藥費以及其他方面的賠償。
然而駕駛?cè)耸軅螅瑐橐舶l(fā)展成臥床不起。在庭前送達時,作為審判員的我與被告駕駛?cè)藴贤?,得知被告因事故導致癱瘓臥床在家,于是我和法官助理閆猛共同前往被告住處送達。法院既要保護原告的合法訴求,也要顧及到被告的實際情況。于是決定到被告的住處開庭。
前兩天,我、閆猛、書記員陳微、司機丁少威與原告委托代理人、被告面包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委托代理人一起來到了被告駕駛?cè)说淖庾√幵O置了臨時法庭。駕駛?cè)说淖庾√幉淮?,書記員將電腦放在小桌上記錄。駕駛?cè)说穆犃υ谲嚨満笠蚕陆盗?,庭審中,?jīng)常是一句話我就得大聲重復好幾次。當庭審結(jié)束后,原告代理人、被告,以及幾位旁聽的群眾,都對我們的耐心辦案表示贊許。